
2天、1天……来了!来了!2021军队文职考试来了,5月23日笔试,经过这么久的等待,还好我们没有放弃,相信我们同学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只待在考场上的尽情的展示自己。
2021年军队文职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14:00-16:00
管理学类专业科目为应聘文职人员管理岗位者设置。测查范围主要包括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伦理学和公文写作。
行政伦理学
考点一:相关道德理论
一、功利论
功利主义道德观是指将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观点。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代表人物:边沁、穆勒。
边沁和穆勒都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行为的目标和道德的标准,注重人们思想、行为的绩效、效果或结果,以个人为基础推衍到他人与社会。不同在于边沁强调自我利益是根本的动力,穆勒认为同情或社会的感情是道德的主要源泉。
二、义务论
又称为道义论。义务论与功利论相反。 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 不是行为的结果, 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 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 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它集中于道德动机,把义务或职责看作其中心概念。义务论者并不是简单地依据行为的效果来判断、评价该行为的价值,相反,他们更重视行为主体所表现出来的道义倾向、道德意愿等内在动机因素。代表人物:康德道德理论
三、美德论
美德伦理是指以个人内在德性或完善为基本尺度或评价标准的道德观念体系。“当且仅当一种观念把美德术语作为基础(而把道义论的观点作为派生物或者作为可有可无的),并且它主要强调内在品质或动机,而不是强调规则或行为的后果,这种观点可算是一种道德伦理学的样式。”即,美德伦理关注人的品格,把人当作一个整体看待。
(一)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公共行政的目的应该是公共善,公共行政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品性,其行政行为必须是公正无私的。
(二)基督教的美德理论:特定的美德对于人类公正和福利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考虑到人类的限度和堕落的本性,基督教关于个人美德的要求是以对上帝的态度和救赎为前提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
(三)儒家的美德理论:
儒家伦理强调品格的塑造和个体美德的培养。核心是仁德,表现形态是境界。完成美德、提高境界,是儒家伦理的实质所在。
四、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理据
(一)“德”与“孝”:传统行政伦理的逻辑起点。
(二)“礼”与“仁”:传统行政伦理的理据。“礼”与“仁”是儒家全部政治伦理的核心概念,也是传统行政伦理的深层理据。
五、中国传统行政伦理的主要规范
(一)忠:臣事君以忠;
信:无信则不立;
廉:知耻而不贪。中国古代认为,为官从政的基础道德是“廉政”;
智:是非明辨之。“智”即知识和理性,儒家道德思想中主要指道德认识和道德理性。
(二)另一种说法为:公忠、诚信、廉政、勤政、爱民。
考点二:行政忠诚
一、行政忠诚的界定
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执行国家意志和维护公共利益时自愿的、实际的以及彻底的奉献。
二、行政忠诚的对象
对宪法的忠诚、对国家的忠诚、对组织--官僚规范的忠诚、对集体的忠诚、对公共利益的忠诚、对职业的忠诚、对自我的忠诚。
三、认同的含义
认同的中心主题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自我认识,它是自我意识的产物。
四、公共行政人员的组织认同
1.对组织服务目标的依从;
2.对组织本身的存续和发展的依从。
五、对宪法的行政忠诚
1.忠于宪法是政府的首要义务;
2.宣誓是忠诚宪法的重要途径。
考点三:行政自由裁量
一、基本概念
(一)概念:公共行政组织及公共行政人员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内,基于实际行政情况而自由选择行政的幅度、内容、方式等的权力。
(二)界定:
(1)法律层面:从法律层面对行政自由裁量的界定,充分强调了法律对行政行为的规制作用,指出了行政自由裁量是以法律为基础而产生的幅度、内容、方式上的自由。
(2)行政伦理层面:公共行政人员在处理各种形行政事件时,当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或者仅有原则上的规定,或者规定在多种形态的范围内,由公共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相机抉择时,公共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平、道德素质、道德能力等就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当是一种道德化的行政权力。
(三)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封建专制社会中的行政自由裁量。
第二阶段:民主法治社会中的行政自由裁量。
第三阶段:变革社会中的行政自由裁量。
(四)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
衡量行政自由裁量正当与否有两条基本的道德原则,即平等原则和公正原则。
二、边界
(一)法律的边界,意味着行政自由裁量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也就是说行政自由裁量必须具有合法性;
(二)理性的边界,意味着行政主体在进行自由裁量时必须基于行政理性对行政事件进行合理的判断,行政自由裁量要具有合理性;
(三)道德的边界,意味着行政主体在进行自由裁量时,要有充分的道德考虑,行政自由裁量要具有道德性。
如果行政自由裁量超出了这三个边界任何一种规定,就必然会出现裁量失范现象。
三、失范与控制
(一)失范原因
第一,制度不完善。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制度。
第二,文化因素。官本位的政治文化、利本位的经济文化、情本位的关系文化。
第三,行政主体的伦理原因。
(二)控制
对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包括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外部控制主要指,立法控制和施法控制,这属于行政法学研究的范围。
我们主要从行政伦理学的角度简要分析行政自由裁量的内部控制问题,它主要包括对行使行政自由裁量的程序控制和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控制两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