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经公开选聘,拟确定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为外聘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市国资委
传真:83607727(工作日8:30-18:00)
天津市国资委
2026年9月8日
天津市国资委经公开选聘,拟确定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为外聘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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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
文章引用链接:https://sasac.tj.gov.cn/SY1328/tzgg/202609/t20260907_73686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