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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2025-07-1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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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线下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成绩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5年7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30。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二楼报告厅(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205号)。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个人承诺书(按实际情况勾选,本人在相应位置签字)(见附件1);

  2.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须进行承诺(见附件1);

  6.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他证件的,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1)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提供的毕业证明参加资格复审,2025届毕业生需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上述应届毕业生均须进行承诺(见附件1);

  (3)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岗位所需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已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5年6月20日前,考生需进行承诺,填写党员承诺书(见附件2);

  9.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书、证明、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进行资格复审时,请将相关材料按照顺序叠放上交,验证后原件当场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按照以上时间、地点等要求,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办。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参与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面试。

  2.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请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四、考试提示

  1.及时关注递补信息

  资格复审如有放弃的,将即刻启动递补程序,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2.缴费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时缴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2025年7月18日17:00。

  3.关注面试时间

  面试拟定于2025年7月19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6288256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附件1:个人承诺书

  附件2:党员承诺书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5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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