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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静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静海人才信息网 | 2025-06-2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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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2025年6月体检合格的新招聘教师需进行政审、填写《备案表》、证书原件审核、提取人事档案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备案

  1、填写《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5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须报纸质版原件(表格正反面打印)1份。

  2、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此表报电子版(需插入电子照片,审核合格后报送)和纸质版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5年招聘教师备案表填写要求》。

  3、撰写现实表现,须结合自身特点和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第三人称撰写现实表现。内容格式等参见附件3: 现实表现范例。(需报送纸质版和合格后的电子版)

  4、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也可自行在网上申请,彩色打印),上交原件1份。

  5、提取人事档案。

  注意:1.以上材料在集中审核材料时上交。

  2.体检签到时领取提档函。

  二、集中审核材料

  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审核上交各项材料。

  审核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退役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原件。

  上交材料:

  如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提交,现场找到资格复审时的档案袋;材料有更新的须按要求添加新材料。须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需插入电子照片);

  2.新招聘教师现实表现(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

  3.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表格正反面打印)原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请的需彩色打印)原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纵向复印);

  6.户口本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纵向复印)1份;

  7.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8.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9.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

  11.退役军人证书复印件1份(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考生需提供);

  12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报考政治岗位考生需提供);

  1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1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存复印件);

  15.个人人事档案。

  注意:审核合格后的《备案表》(需插入电子照片)Word版、现实表现的电子版(word版)发至jhjyzp2023@163.com(6月30日前发送),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学科+姓名命名,如“专技十二级及以下(三)”。

  三、相关要求

  《政审表》、《备案表》和现实表现中所涉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一定要按照毕业证或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填写,精确到月,有工作经历但无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的,该段工作经历只能写待业。

  特别说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王老师

  附件:

  1、2025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

  2、2025年静海区招聘教师备案的填写要求

  3、现实表现范例

  静海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025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tjjhggjy.renyibao.com/zytzck.jsp?id=1325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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