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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 | 2018-07-1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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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教师资格证津南区申请人: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津南区教育局对2018年在本区申领教师资格证的申报资格和申报资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凡收到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凭证的申请人均可按照本通知及时领取2018年教师资格证及相关审批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领人需持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凭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津南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的,除带上述证书原件外,需提供代领证书委托书(亲笔签字)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8月3日。

  3.申请人同时将领取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务必自行交存档机构存档。

  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津南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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