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师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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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8年天津市蓟州区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工作安排

蓟州区教育局 | 2018-06-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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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网上申请

  2018年6月14日10:00开始至我区现场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日,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请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市考人员在主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国考人员在主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 “市考”合格人员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应与参加考试时一致;“国考”合格人员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应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或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区。

  二、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蓟州区教育局 29031609 6月26日—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蓟州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蓟州区汽车站北行路东)

  所有证件复印件使用纸张规格一律为A4纸,每名认定人员准备一个档案袋(质量好一点的),档案袋正面贴上封皮(封皮见附件,封皮所填内容打印),档案袋里放如下材料:

  1.2018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录入信息并打印完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本人签字确认,正反面打印,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请各位申请人特别注意申请表中简历的格式(一定要与要求一致),电子照片为第4点纸质照片的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印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须提交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5寸照片三张(照片须为同一版,蓝底,必须为1.5寸,不许佩戴首饰、头发蓬散,要求露耳)(其中两张粘贴在《申请表》中;另一张背面注上姓名,身份证号和认定级别、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电子版照片和上交的三张免冠正面彩色1.5寸照片为同一版;

  5.《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表正面照片处须压盖体检医院章;

  6.《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思想品德鉴定表》中所填内容均手写,不能打印,字迹清楚工整,不能涂抹,第四、五、六栏的内容要如实填写(严禁只写一两句话),填写完以后压盖党章,具体为应届毕业生到学校去压盖,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去压盖,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去压盖。

  7.以上六项为蓟州区户籍人员和许家台镇大学城应届毕业生提供;非蓟州区户籍人员(户籍为天津市其它区县)除提供以上六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户籍持有签注期限内天津市居住证的,须提供本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户籍在天津市工作,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市人事存档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参加“国考”合格人员另须提供“国考”合格证明。

  三、领证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具体请随时关注蓟州区教育网上的通知。

  注意:必须本人规定时间段到场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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