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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026年宝坻区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 2026-10-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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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4〕17号)规定,现将宝坻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符合《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相关条件,具有天津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用范围:

  1.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4.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二、岗位信息及数量

序号

招用单位

安置岗位

招用人数(个)

1

宝平街道办事处

宝平街道公益岗

2

2

海滨街道办事处

海滨街道公益岗

4

3

钰华街道办事处

钰华街道公益岗

2

  三、岗位职责

  1.落实属地日常巡查、信息登记、资料整理归档,做好台账记录,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2.做好政策宣传、咨询接待、入户走访、摸排居民信息等工作。

  3.遵守单位考勤、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履职。

  4.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群众个人信息。

  5.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61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招用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月23日

  2.报名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等。

  3.报名地点:

序号

招用单位

报名地点

联系人

报名咨询电话

1

宝平街道办事处

宝平街道办事处开元路1号 马上就办大厅

王丽煜

29237443

2

海滨街道办事处

海滨街道天秀园公建2号 政务服务中心

曹玉书

29232287

3

钰华街道办事处

钰华街道南三路东段(金玉三园底商) 党群服务中心

韩宝帅

82656170

  (二)资格审查

  招用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

  六、考察与公示

  资料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根据招用单位通知,参加集中考察。招用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年龄、身体状况、就业经历、技能水平、家庭、学历等因素,择优确定招用人员。若部分岗位出现空缺,将通过双向选择进行调剂。招用情况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到相应岗位上岗。

  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将取消应聘或招用资格。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切勿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或招用。

  联系电话:022-29241539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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