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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优秀师资公开招聘57人公告

中国民航大学 | 2026-07-1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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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年优秀师资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2026年优秀师资招聘计划57人,其中教师岗位42人、师资辅导员(以教师标准招聘的辅导员,来校后先在辅导员岗位工作2年,期满后可转为教师岗位)岗位15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2026年师资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2)。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岗位原则上为出站博士后或具有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人员。师资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向校内用人单位报名,报名最晚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个人简历;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或在读证明,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职称证书或证明、博士后进出站证明、留学经历证明(含出入境证明)等材料;

  3.个人应聘信息中的重要成果以及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项目、专利、获奖、论文著作等);

  4.师资辅导员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半月视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

  (三)考试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考试,主要包括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试讲、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候选人。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一般采取同考察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复核把关

  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把关。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以上查询如不通过,按复核把关不合格处理。

  (六)体检

  体检在全国三甲医院或学校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复核把关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具体报到时限以双方约定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或考试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工作人员同属同一单位、部门的师资辅导员岗位;凡与校领导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学校师资辅导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考核结果的,违背师德师风或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4.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选择自愿放弃,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涉及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如应聘者已决定放弃,但未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严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招聘单位有权向其所在学校(单位)以及拟聘用其的其他单位通报情况。

  咨询电话:022-24092163(人事处)

  022-24092234(学工部)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附件:

  1.2026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6年师资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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