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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5天津市宝坻区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 2025-09-1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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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截止到2025年9月8日已完成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9月9—9月1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16号(301800)

  电 话:022-2926291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四批)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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