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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2025-07-0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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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25年7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相关信息。笔试任一科目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日期:2025年7月9日-7月10日。进入面试的人选本人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要求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需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考试通过截图。工作人员将现场通过官网进行真实性复核。

  (5)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②工作经历: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工作经历要求为医疗机构的,应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官方在线查询渠道。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④“三支一扶”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应提供相应证明。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考生:参加住培时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考生应提供住培合格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住培基地证明。

  以上资料A4纸正反面纵向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7月18日17:00。

  面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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