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考察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分数保留2位小数。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区“三支一扶”办再次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名单人员。
点击下载:天津市2025年度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总成绩公示
点击下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点击下载:天津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体检表
点击下载:天津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
- 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天津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和《天津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体检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报考单位所在区“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报考材料、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考察时,考生须按照区“三支一扶”办要求携带岗位所需的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疗机构,参照我市公务员录用健康状况要求,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复检一次。凡考察过程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 岗位递补调剂
根据岗位招募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递补。对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区“三支一扶”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全市同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调剂。递补、调剂工作应于8月11日前截止。
- 确定招募人员
岗位递补、调剂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名单。招募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招募名单的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 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区“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三支一扶”人员与各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招募岗位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3312010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382fdab5a23e481ca2840a1cb249f22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