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补充工作力量,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天津市中华文化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天津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统战部指导和管理的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研部教师(专业技术岗八级及以下)2名,主要从事统战教学和科研工作,详见《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专业目录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6.35周岁(含)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7.热爱统战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天津统一战线门户网站(https://www.tjtzb.org.cn)和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tjsy.org.cn)发布。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邮箱:ssyrsc@tj.gov.cn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23日,报名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00。
3.联系人:贡老师、马老师
4.联系电话:022-27498718
5.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件提交pdf格式。
6.资格审查结果在2025年4月30日17:00以前通过邮件及电话回复。准考证通过报名邮箱发放,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7.资格复审。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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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在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之间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授课艺术和潜在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由市社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tjsy.org.cn)公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支付。
(二)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由市社院党组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满60分,不得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考务咨询及举报监督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022-27498718
举报监督电话:022-87381756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