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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武警特色医学中心2024年度下半年社会用工招聘公告

武警特色医学中心 | 2024-10-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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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警特色医学中心地处天津市河东、东丽两区结合部,前身为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2018年10月调整改革为武警特色医学中心,是武警部队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救援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中心拥有神经创伤及修复、心血管病防治、烧伤冻伤、消化系统疾病防治、皮肤疾病防治、心理评估及干预等10个研究所,设有内科类、外科类、中医类、妇儿类等40多个临床科室,集聚了一大批国内军内领先学科带头人,形成了百名硕博导师专家团队,曾出色完成国家和军队多项重大卫勤保障任务,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医院优秀服务旗舰单位、军队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武警部队人才建设先进单位、天津市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和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PART01

  福利待遇及利好政策

  1.薪资待遇:参照天津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组成。在职期间享受学历绩效津贴。

  2.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年终双薪、就餐补助、年度体检、救济慰问、免费培训、带薪年休假、婚假、育儿假、护理假等福利待遇,同时可协助办理本市户籍落户,就近就便协调子女入托入园。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中心招录社会用工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

  3.进修培训: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分层级、按批次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外出进修等。

  4.职业发展: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参加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对特别优秀的社会人才,通过直招警官、直招文职等引才路径,优先纳入人才培养梯队。

  PART02

  招聘对象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等岗位,符合国家、军队、中心规定的岗位条件,具备岗位胜任能力的社会人才。特聘国内知名内、外科专家。

  PART03

  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上忠诚可靠、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敬业奉献、职业素质好,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人事纠纷;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等严重违纪行为以及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家庭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记录的不得报考。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外露体表无纹身、言行举止得体,无不良嗜好,符合国家、军队及本单位体格检查标准。

  3.学历条件: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优先,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4.资格条件:医师岗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师岗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6.其他条件:具备所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PART04

  招聘岗位

  PART05

  招聘程序

  (一)提交报名。①将个人简历(需清晰描述本人教育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特别是擅长专业技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住院医师规培证等材料清晰扫描,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②按要求下载填报《武警特色医学中心2024年度下半年招聘社会用工报名信息表》(2024年度下半年招聘社会用工报名信息表.xlsx)。③将合成的PDF文件及Excel报名信息表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wjtsyxzx@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类别+姓名+性别+全日制学历+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收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中心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应聘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入围面试人员,中心将统一进行电话通知。

  (三)考核面试。根据岗位情况安排理论测试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统一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人员根据理论测试及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国家、军队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复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政治考核。政治审查由中心组织实施,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拟聘对象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录入职。根据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发送录用通知,按规定办理入职试用。

  PART06

  注意事项

  1.录用人员均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到我中心工作。

  2.通过资质审查,邀约入围人员面试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通过资质审查或未入围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需真实有效,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伪造材料,将取消应聘资格,届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PART07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6112222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联系人:李老师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ZNM-oRDQUnSjV5g0X2O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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