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考的岗位不同,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以报考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要求为准,下列所列材料不是每个岗位全部要提供。表格: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等;证件: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外语等级证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离职证明、待业证明等;照片:免冠彩照。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成绩单。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