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考有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通过笔试者方可参加面试,笔面综合成绩排在前列且在政审、体检等环节都达到要求者即被录用为公务员。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各职位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 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 3:1 的比例 (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 4: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 人员。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申论试卷成绩
×0.3+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0.3) ×0.5+面试成绩×0.5。
专业技术类综合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25+申论试卷成绩×0.25+专业科目试卷成绩×0.5) ×0.5+面试成绩×0.5。
其他职位: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申论试卷成绩×0.5) ×0.5+面试成绩×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