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外聘教师的三有要素
专业技能,良好的师德,责任心。
一、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了解、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了解、熟悉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好的课程设计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帮助和指导。
(五)兼职专业教师要具备高级技工、相关企业相应的技术工种5年以上的专职工作经历或是公认的本工种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条件。
二、外聘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要认真参加专业教研室活动,为深化专业教学献计献策,把生产一线所需的关键技能带到专业教学中,把本专业新技术应用信息带到教学和专业建设中。
(二)在教学中,按要求收交和批改作业,布置安排课程考核,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教改意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进行个体化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帮助学生制定和完成自主学习计划。
(三)要认真指导学生实验、实训或顶岗实习、撰写专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参与论文答辩、试卷分析等教学活动。
(四)要积极参与提高专任专业教师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五)要积极与专任专业教师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共同承担专业课程的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