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1、整体建设目标:通过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稳定骨干教师队伍,造就拔尖人才,培养若干名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形成和聚集一批在国际、国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创新团队,建成一支整体水平较高、充满活力的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2、通过贯彻实施国家及教育部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计划”,造就一批国际国内一流学者和优秀学科带头人。
3、通过实施学校的“院士工程”、“紫江学者计划”、“优秀团队计划”、“优秀后备人才计划”和“博士后培养计划”,形成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富有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的学科梯队。
扩展资料:
具体目标:
一是专任教师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总规模适度扩大至22万人左右。
二是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
三是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教师入职标准、专业发展、分类评价制度持续改进,教师职称制度、流动制度、退出机制逐步强化,教师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教师待遇和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教师教书育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
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专任教师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
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
(三)重点任务。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要以补足配齐为重点,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严格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采取倾斜政策,切实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