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2022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与安全科。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于2022年5月2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本次招聘,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6月6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笔试合格者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①英语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未要求英语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②2022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③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2年6月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展示命题速写(主考方提供笔、纸);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展示舞蹈(无伴奏表演)、演唱、朗诵、绘画、演奏等(主考方提供电子琴、铅笔、纸、彩笔)。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试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试讲课或专业技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试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没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以试讲课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并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考察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考察工作由津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聘用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022-88511021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2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