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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1年天津河东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示(第一批)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 2021-08-16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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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河东区津塘路27号(300171)

  电话:022-2412033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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