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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1天津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组织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天津师范大学 | 2021-07-2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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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7月26日—8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300387)

  电话:022-2376626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师范大学

  2021年7月26日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硕士教师岗位、博士辅导员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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