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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1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参公单位招考拟录用人员公示(一)

天津人事考试网 | 2021-07-1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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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刘某从大昌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刘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刘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大昌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大昌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刘某赔偿,因刘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刘某和大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刘某和大昌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典。
第二步,刘某与大昌公司订立汽车试用买卖合同,虽已交付汽车,但买受人刘某尚未认可,买卖合同未生效,汽车所有权未移转,刘某违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李某损害时,汽车所有人为大昌公司,刘某仅为汽车的占有使用人。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应当由机动车使用人刘某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大昌公司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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