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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1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 2021-06-0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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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公布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并将资格条件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张榜公布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4日。

  张榜公布地点: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考虑疫情影响,采取网络方式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前将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材料顺序排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sczjrjc@tj.gov.cn,压缩文件和邮件名称均以“报考单位+招聘岗位+报名序号+姓名”的方式命名,例如:“投资业务中心+管理岗+000011+张三”。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带网格线、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后扫描);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

  7.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综合事务中心管理岗,党组党校管理岗、专技岗提供);

  三、诚信提示

  资格审核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请各位考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查明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准时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无故不提供或不按期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考生通过网上查询成绩,如需现场查询,请务必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扫描附件中二维码加入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群,入群后请将备注名修改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招聘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近期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外出。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05766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群.docx

  2021年6月8日

  天津市财政局人教处


       原文链接:http://cz.tj.gov.cn/zwgk_53713/zfxxgk/fdzdgknr_x/zkly/202106/t20210608_5472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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