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公务员局通知要求,报考天津市公安局的考生2021年6月8日至9日(周二至周三)参加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地点
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中心(河东区振中路118号,卫国道与靖江路交口南300米,永悦乐商务酒店院内)。
二、集合时间
1、6月8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四、人民警察十一、人民警察十二、人民警察十三、人民警察十四、人民警察二十六、人民警察二十九、人民警察三十、人民警察三十三、人民警察三十六等10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2、6月8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三、人民警察五、人民警察七、人民警察十五、人民警察十八、人民警察二十、人民警察二十二、人民警察二十五、人民警察三十一、人民警察四十一等10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3、6月9日上午7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一、人民警察二、人民警察六、人民警察九、人民警察十六、人民警察二十一、人民警察二十三、人民警察二十四、人民警察二十八、人民警察三十七、人民警察三十九等11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4、6月9日上午9点30分前:
报考人民警察八、人民警察十、人民警察十七、人民警察十九、人民警察二十七、人民警察三十二、人民警察三十四、人民警察三十五、人民警察三十八、人民警察四十等10个职位的全体考生。
三、相关要求
1、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用400元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采尿、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表基本信息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私自损毁体检结果或未经同意重新进行体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考生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7、考生自备早餐及饮水,采血、采尿、B超检查结束后方可进食进水。
8、考生进入体检现场后,除核验身份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9、考生需提前填写自面试结束至体检前一天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体检)》,并现场提交。
请考生见此通知后,务必于2021年5月31日(周一)中午12点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回复确认信函,回复的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邮箱地址:tjgazk2021@163.com。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