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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0天津市南开区关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南开区教育局 | 2020-08-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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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开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采取邮寄方式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顺丰快递于8月26日起寄出,请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注意查收。

  2.采取自取方式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8月25日—8月26日在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二楼206室集中发放,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发的现场确认编号尽快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因疫情采取分流领取证书,领证人员分流安排如下:

  8月25日(周二)上午受理初级中学;下午受理幼儿园。

  8月26日(周三)上午受理小学语文学科、英语学科;

  下午受理小学其它学科。

  3.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由本人交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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