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具体岗位和招考条件以全军公布的招考计划为准。应聘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除护理岗位外,其他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参见各岗位详细要求)。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应聘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应聘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科级正职管理岗位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其中,报考人员属于应届毕业生的,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可以截止到2020年7月底。
对博士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可精简笔试环节,提前组织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和网上公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安排提前到岗熟悉工作。
二、岗位需求
今年我区提供招考岗位114个,计划招聘各类人才14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表《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表》。(具体岗位信息以军队人才网公布内容为准)
三、主要程序
1.公布信息
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信息。
2.报名初审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统一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3.统一考试
应聘人员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浏览和打印。全军统一考试时间目前未确定,请关注军队人才网公布信息。
4.确定入围名单
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招考岗位入围比例,根据全军统一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5.面试体检
对招聘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6.确定预选对象
用人单位按照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和是否被确定为预选聘用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聘用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其中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
7.政治考察
预选聘用对象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8.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同步对外公示。
9.组织审批录用
政审考察结果公示时间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并及时与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
10.办理任职手续
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办理首次任职、确定岗位等级和级别等事宜。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确定入围名单
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招考岗位入围比例,根据全军统一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5.面试体检
对招聘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6.确定预选对象
用人单位按照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和是否被确定为预选聘用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聘用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其中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
7.政治考察
预选聘用对象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8.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同步对外公示。
9.组织审批录用
政审考察结果公示时间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并及时与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
10.办理任职手续
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办理首次任职、确定岗位等级和级别等事宜。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水平为:本科学士以下(含本科)7700元以上,硕士研究生8300元以上;博士研究生9500元以上(以上收入不含住房补贴,保险补贴及其他特殊津贴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每年发放奖励工资。
2.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文职人员可租用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3.社会保险。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军队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保险缴费采取代扣代缴形式,由单位每月工资中发放保险补贴,同时扣除。
4.福利待遇。按照现役干部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子女保育教育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等福利待遇制度。统一发放制式服装,伙食待遇与同岗位现役干部一致。文职人员探亲休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子女就读军队幼儿园享受与军人同等待遇等。被招聘为驻京用人单位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北京市户口,其他符合条件的驻京单位人员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五、注意事项
招聘统一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公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准备。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发布的招聘信息,提高对各种以文职人员招考为目的的虚假信息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与指定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葛干事、王干事
联系电话: 010-66911430、669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