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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天津实施辅警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薪酬

天津广播 | 2020-04-0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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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办法全文)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该《管理办法》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招聘条件、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

  工作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文职辅警可以从事下列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勤务辅警可以从事下列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五)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六)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七)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

  (八)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九)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协助开展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十一)协助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十二)协助开展涉案财物管理;

  (十三)协助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十四)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招聘条件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发布公告公开招聘。招聘应当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并约定试用期。

  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市、区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装备配置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应当持工作证件,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必要时出示工作证件。离职时,应当交回配发的证件、服装和标识。

  根据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

  工资薪酬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在按照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逐年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增加考核奖和层级工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对考核奖和层级工资实行动态调整。

  警务辅助人员从高到低依次设置一级辅警长、二级辅警长、三级辅警长,一级辅警、二级辅警、三级辅警、四级辅警。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或者降低与薪酬待遇挂钩。

  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和其聘用单位应当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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