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否申请复检?
招考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注:上述招考政策解释,仅限于此次报考资格的认定。
天津公务员考试介绍2020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发布,预计2020年3月发布,以下内容为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内容,考生可先行参考:
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我市201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招录机关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招考职位表中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能开考,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公共科目笔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二)考试地点:笔试在天津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 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
1.考察原则: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2.考察内容:考察和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和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和录用资格条件、应回避的情形以及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