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众对河湖管护的监督作用,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2019年市河(湖)长办聘任了160名市级社会义务监督员。按照《天津市河(湖)长制市级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部分同志不再继续担任市级社会义务监督员。现面向全市招聘33名河(湖)长制市级社会义务监督员(各区监督员分配名额见附表),参与我市河(湖)长制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热心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河(湖)长制公益事业,志愿义务为全市河湖管护工作贡献力量,自愿做好监督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清晰准确表述发现和掌握的情况;
(四)能够使用微信、电子邮件等上传监督信息;
(五)非从事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每月定期对监督范围内水域管护情况进行评价;
(二)举报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
(三)对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社会监督员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聘期为1年,由市河(湖)长办统一发放聘用证书;
(二)市河(湖)长办每年组织评选市级优秀监督员;
(三)聘期内,对未履行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或不能自觉维护社会监督员良好形象者,市河(湖)长办可提前解聘。
五、招聘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应聘人员可在天津市水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j.tj.gov.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在报名表中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未提供照片视作报名无效),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tjhzbdd@126.com;
(三)市河(湖)长办按照各区监督员名额和聘用条件进行审查,并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
(四)聘任后,由市河(湖)长办组织对监督员进行培训。
联系电话:83634050。
天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附件2: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