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资格初审、复审、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确定林纪伟等5名考生(名单附后)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2016年6月2日(周四)上午8:30
2. 地点:天津市海河医院F区1楼体检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3. 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1寸照片;
(2)体检当天需空腹;
(3)严格按照医生要求体检;
(4)费用自理;
(5)学校统一取回体检报告,本人无需自取。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
(人社局统招岗位)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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