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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1年6月天津市滨海新区招聘教师、校医资格复审通知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 2021-07-2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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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1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笔试成绩已经初步确定了进入面试人员。现就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22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安排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十一中学教学楼(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向阳北支路1号)。

(三)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在相应位置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应在首页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公章。

高考入学前系天津市户籍或滨海新区户籍、上大学迁到外省市院校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迁出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岗位所需的辅修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并做出相应承诺(见附件2)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英语岗位考生须携带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思政等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考生须携带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委)加盖党组(委)章的证明原件;

(3)报考心理教师岗位属于放宽至35周岁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4)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应届生承诺书(见附件3)。

8.报考1001岗位的博士学历考生,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

(1)个人简介一份(含学习、工作情况及主要业绩);

(2)自入大学以来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荣誉证书及可证明本人业绩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滨海职业学院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

(1)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课教师、物流管理系专业课教师和跨境电商专业课教师岗位考生需提交3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证明。包括:

①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社保缴费明细或凭证(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名称及年限一致)。

(2)属于放宽条件至45周岁或本科学历的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提供连续6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证明。包括:

①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社保缴费明细或凭证(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名称及年限一致)。

③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材料。

(四)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凭身份证、报名表、健康绿码、测温合格后进入校园。按照分组依次进入对应教室,并将资格复审材料依次排序,验证后原件当场退回,报名登记表及各类证明原件和各类复印件留存。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2.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二、特别提示

(一)关注递补信息

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于2021年7月2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敬请考生关注。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进行,过期不再办理。

(二)缴费打印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4日9:00至8月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关注面试时间

面试拟定于2021年8月7日至8月8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1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教师资格证取得承诺书

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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