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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军队文职面试素材:数据安全法

军队人才网 | 2021-06-1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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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职面试小技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数据安全与发展

  第三章 数据安全制度

  第四章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七条 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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