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21年度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施方案》(津党组发〔2021〕5号)和《天津市2021年度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拟录用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或报考区区委组织部反映。
监督电话:022-83605091 022-83099792(传真)
受理电话:
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 022-65309054
津南区委组织部 022-28392553
北辰区委组织部 022-26393025
武清区委组织部 022-82131355
宝坻区委组织部 022-29241067
静海区委组织部 022-68613559
宁河区委组织部 022-69591953
蓟州区委组织部 022-29142121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rsks.hrss.tj.gov.cn:8090/ks/index.do?method=detail2&id=ff80808177cdc4e80179545777b100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