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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8红桥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结果及考察工作通知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 2018-07-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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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考察通知

  根据《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请考生自行下载《红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材料》 ,按照《考察材料》的要求,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并盖学院公章(档案已从学校迁出的还需要到档案存放地填写并盖章)、往届毕业生由原工作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填写并盖章,如果往届毕业生未参加工作或者已经辞职现无工作单位需要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和档案存放地填写并盖章。《考察材料》A3纸正反面打印后对折装入档案袋,由填写《考察材料》的单位密封盖章,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考察材料》密封件由本人送到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同时提交:

  1.被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认证报告书。

  三、注意事项:

  1.如果需要开具“函调信、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请到红桥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办理。

  2.考察材料“主要简历”一栏起止年月必须连续无间断,要求年对年、月对月,各时间点必须准确。

  3. 考察材料“本人政历及现实表现”一栏必须明确有无重大政治历史、经济及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结论如何。是否参加“89政治风波”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表现如何。

  附件1:红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附件2:《红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材料》

  红桥区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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