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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01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直单位招聘93人公告

新乐市人民政府 | 2018-07-1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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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新乐市市直单位辅助工作岗位。招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计招聘93名辅助工作人员,其中 公安局50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气水办)11人,财政局3人,车改办1人,水务局(河长办)5人,人社局5人,就业服务中心3人,行政审批局15人。用工岗位详见《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条件

  (一)新乐籍(或夫妻一方为新乐籍)并长期居住在新乐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无违法犯罪情形;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报考公安局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以《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为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辅助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保证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专业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一)公告与报名

  本次招聘辅助工作人员,采取网上公告(新乐电视台同步公告)与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至16日,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3日8:30至7月17日17:00,过期不再受理。点击进入报名网址。参加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网上报名须考生直接扫描报名链接进行注册与登陆,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

  (二)初审与缴费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3日至7月18日登陆支付宝进行缴费,缴费账号:18203316797(报名收费),缴纳报名及考务费55元,并缴费备注报名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备查证。缴费时间:7月13日至7月18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退役军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残疾人考生,先行缴费,7月20日至7月21日,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到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退费具体办理要求:退役军人须提供《现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退伍证》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我市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残疾人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核实无误后7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需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人数调整到本单位报考人数较多的其它岗位。调整办法由招聘单位确定,调整后不再另行通知已报名考生。

  (三)笔试

  如期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7月19日至21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为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退役军人、报考公安辅警岗位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请于7月26日查询,查询网址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复审具体工作时间:7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东大厅,笔试成绩会在网站公布。复审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退伍证(或退出现役证等)、低保证(贫困证明)、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原件复印件等。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7月29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由短信,邮件形式进行通知,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7月31日,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通知为准。政府办招聘岗位(不含气水办)由政府办自行组织面试。

  通过面试的人员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末尾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较高的依次选择确定。8月1日面试结果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以上程序递补。

  (七)政审与公示

  凡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考察,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再另行通知,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以劳务派遣方式到用人单位工作,对公示后出现的空缺,按以上程序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政策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报考者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报考者应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个人报名邮箱,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另外应聘者请实时关注流程进度查询网址:http://applyjob.chinahr.com/apply/progress/page?projectId=5b4336c5746557743697c9bf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311-87263815,0311-88587957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30

  附件下载:新乐市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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