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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8天津静海卫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 | 2018-06-1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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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报考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9:00至6月22日下午17:30,携带本人以下证件到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会议室(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7号)进行资格复审。

  须携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共2页)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应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携带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备审核使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复审合格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和下载面试准考证。

  联系电话:022—28942650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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