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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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清区公务员招考资格复审通知

未知 | 2015-04-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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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考生: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武清区党群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定于4月11日(下午2:00—5:30)在区委组织部进行。

  (二)武清区政府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定于4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

  报考武清区委办公室、保密局、政协、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党史研究室职位的考生到武清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武清区其他职位的考生到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进入面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4月21日-4月23日登陆报名缴费网址缴纳结构化面谈考务费,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安排在5月9日—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武清区委组织部:82138626 82138621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雍阳西道118号区行政中心C楼115室。

  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2129992 59618200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泉州北路8号创新大楼二楼。

  中共武清区委组织部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9日

  附件一:

  2015年党群口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

  材料清单:

  一、区委办公室、保密局、政协、工商联、党史研究室

  1、2015应届生:本人身份证、户口页(本)、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可授予学位证明。

  2、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者: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由毕业院校或人事教育部门开具的未派遣(或同意改派)证明。

  3、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

  以上相关证书、证明,除携带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

  二、检察院

  (一)科员

  1、2015应届生:本人身份证、户口页(本)、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可授予学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1张1寸免冠照片。

  2、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者: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由毕业院校或人事教育部门开具的未派遣(或同意改派)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1张1寸免冠照片。

  3、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1张1寸免冠照片。

  (二)司法警察

  1、2015应届生:本人身份证、户口页(本)、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可授予学位证明、1张1寸免冠照片。

  2、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者: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由毕业院校或人事教育部门开具的未派遣(或同意改派)证明、1张1寸免冠照片。

  3、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1张1寸免冠照片。

  以上相关证书、证明,除携带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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